不管从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是政府工作报告来看,2017年国家对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都是大力提倡并且给予更多财政支持的。按照最新政策,全国范围家庭农场可申报的补贴多达8项。(农业补贴政策关注景致天成规划)
2017全国家庭农场可申请的8个补贴项目
1、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申报时间:5-6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时间:6月底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3、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申报时间:6-8月底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申报时间:7-8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5、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申报时间:8月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6、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化
申报时间:9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
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申报时间:10月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 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元
8、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不定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除大型项目补贴
各地还给予家庭农场不少特殊优惠政策
上海松江
1、现金补贴:
①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
②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
③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
④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
⑤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2、物化补贴:
①药剂补贴22.5元/亩;
②水稻良种补贴常规稻16元/亩、杂交稻25元/亩;
③二麦种子补贴小麦35元/亩,大麦35元/亩;
④绿肥种子补贴(以实物形式发放)。
吉林延边
①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
②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到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
③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一次性享受5台农机购置补贴;
④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
⑤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⑦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湖北武汉
通过验收,对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批准立项且达标的种植业、水产业专业型家庭农场,种养综合、循环农业型家庭农场新建的基础设施部分予以补贴。
补贴拟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年底检查验收后,拨付补贴资金。已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不纳入家庭农场补贴范围。
江苏铜山
对效益好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业绩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还有贴息扶持,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
安徽宿州
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3年,分年度兑现;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山东曲阜
家庭农场注册登记200亩以上、合同5年以上、总投资30万以上的,最高可拿到10万元补贴。
此外,很多家庭农场现在都融合多个产业进行发展,由此还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资金申请,如观光类农庄可以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还可以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或者申请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儿童、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家庭农场注册登记
1、流程与申报材料
家庭农场既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同时可以继承和发展,而且家庭农场涉及农业规划、财产、品牌建设、农场继承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进行“登记”。只有登记为家庭农场才能获得国家认可,便于认定识别、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
国家规定,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家庭农场登记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
①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③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④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⑤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⑥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