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1、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2、强化规划引导,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
3、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
4、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
5、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
6、依据各地具体条件,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
7、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
8、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
9、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10、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作为国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农业发展和农村基层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文件用一整段文字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行了专门描述。
下面为各位解析一下本次一号文件给大家投资休闲农业带来了哪些利好:
一、精准定位
1、首次将休闲农业定位为“新兴支柱产业”
2007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先后7次对发展休闲农业作出有关指示,对休闲农业的功能定位逐年提高。
今年,首次历史性地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定位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
相对于2007年的“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组成部分”、2008年的“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增收”、2009年的“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2010年的“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到2013年从“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再到2015年的作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对休闲农业的功能定位不断提高。
2、然而此次文件回答了两个根本性问题:
近年来,各界对休闲农业认识不同、见解各异,相关名词也是花样繁多。
本次文件很好地回答了关于休闲农业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即休闲农业的基本内涵和发展方向。
从内涵上看,休闲农业是“农业+文化”形成的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体。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是休闲农业的基本资源。
从发展方向看,休闲农业已不再是简单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吃饭、钓鱼、打牌”这“老三样”已跟不上市场的脚步,方向是要向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领域发展。
二、建设完善两大任务
1、建设休闲农业产业体系
这是解决休闲农业“干什么”的问题,明确了支持的休闲农业业态及休闲产品。共八种:特色小镇、魅力村庄、森林景区、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自驾露营、户外运动。
2、完善休闲农业经营体系
这是解决“谁来干”的问题,明确了政策支持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最终目的是要“市民乐、百姓乐”,而不是“老板乐”。因此,文件把农民摆在重要位置。
指出:一是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二是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
三、开发发展保障措施
提出了三项工作
1、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2、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
3、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
(一)明确指导措施
指出发展休闲农业要“强化规划引导”。规划设计等休闲农业服务体系将迎来春天。
(二)明确财政政策
在原来的“研究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明确指出财政政策重点是“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提出支持方式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等四种方式。
(三)明确土地政策
长期以来,土地问题成为制约休闲农业发展的瓶颈,一直没有清晰的指导性政策文件。
直到2015年农业部等11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明确了用地政策。
本次文件更是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指明了发展休闲农业可利用的土地类型,即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五种类型,并提出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为投资者吃下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