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
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全文围绕九个方面展开
一起速览重点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全力抓好粮食生产
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
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
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开展吨粮田创建。
推动南方省份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
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
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
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
严防“割青毁粮”。
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加力扩种大豆油料
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
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
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
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
鼓励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
大力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养畜。
科学划定限养区,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
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
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
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
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
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
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
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
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
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
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
强化干旱半干旱耕地、红黄壤耕地产能提升技术攻关,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加强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
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
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
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
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
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
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
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
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
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持续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
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
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
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 万人以上。
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
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稳定完善帮扶政策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
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
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
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
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
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
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稳定农民工就业。
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
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
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促进农业经营增效
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
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
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
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
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
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
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
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
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
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
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
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
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
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
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
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
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
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
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
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
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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